林地养猪难度加大
“水不能靠,田不能碰,养殖只能往山林走”,针对目前养殖用地紧缺情况,民盟广东省委新常态下广东“肉篮子”供给侧结构改革调研小组到广东省林业厅调研。
据林业部门介绍,养猪场占用林地仍需审批,而且占用林地定额。而随着林地定额缩紧,未来养猪场申请也越来越难。
另外,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在省级生态公益林内进行放牧式养猪。林地养猪也不是说养就养的。
南方农村报记者 江永强
林地建设规模场依然需要办理用地手续
为了促进养殖用地的供给,2010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中有规定“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部分养殖户认为林地建养殖场也可同样操作。
在调研会上,广东省林业部门负责人解释“根据广东省政府印发实施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48号)第十五条规定“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伐木、放牧、打树枝、铲草”等,因此不能在省级生态公益林内进行放牧式养猪。
此外国家林业局出台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以及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广东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中尚未有“农业设施使用林地不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相关规定”。国土部门与林业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不相匹配。
因此,养殖场作为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涉及使用林地仍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占用属地的林地定额。
32家养殖场占用2%林地配额指标
广东省林业厅介绍,全国林地保有的红线即将划定,根据国务院《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分配给广东省2015年林地9.9万亩,但是广东省各类建设项目对林地需求很大,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已经占用了林地70-80%的配额,此外振兴粤东西北发展、城市扩容提质等战略也需要大量林地,广东林业部门优先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电力等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大型养殖类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予以适度倾斜。
据统计,2015年至今广东共审核审批养殖类项目32宗,使用林地面积1761.9亩,占林地总定额的2%,解决了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昌考、乌塘及杨柑生猪养殖基地;广东大广农牧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海大恩平益豚、阳西丰沃"猪-沼-林-渔"生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广州一衣口田生态养猪有限公司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正大(湛江)遂溪港门镇黄屋村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等一大批养殖类项目使用林地的需求。
2016年“十三五”后国家分配给广东的林地定额只有8.3万亩,林地定额进一步收紧,未来占用林地配额建设规模养殖场难度加大。
民盟广东省委参政议政处处长李敬东,民盟中央农委委员、广东省委委员、青工委副主任郑庆禄,民盟盟员、广东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卫朝,民盟盟员、惠州金种董事长苏耀辉等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