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12月4日,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南昌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决定从12月20日起对全南昌市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仓统一监管、消杀和检测。
通告要求,12月20日前,南昌市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分别设立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凡是进入南昌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毒和核酸检测。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外包装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南昌市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出仓。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经核酸检测合格的,货主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柜入仓、整柜出仓”。
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周要对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市民切勿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