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 页 > 行业动态
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14-03-11 10:01:5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14年3月3日,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主要规定了六种从重处罚情形,包括: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累计2批次以上;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疫苗,或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其他兽药产品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兽药生产企业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经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正,或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再犯的,兽药生产企业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场(户)等。

全国肉类工业科技情报中心站 肉类工业杂志社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堤角前街15号
电话:027-82319036 82359099 82359199 传真 :82319036 备案号:鄂ICP备14000012号-1 技术支持: 捷讯技术 后台管理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