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事先投了‘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帮助我们挽回了一大笔损失。”浙江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日前,该公司采购的一批进口冷链食品在监管仓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需接受无害化处理。事发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向该公司赔付40.68万元(人民币,下同)。据悉,这也是该险种自推出以来进行的首次兑付。
据介绍,该公司于今年2月起,陆续为本公司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投保“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3月,该公司的一批进口冷链食品在浙江台州临海监管仓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被检出阳性,两日后复检仍为阳性,需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接到被保险人电话后,保险公司启动了快速理赔程序,核算赔付货物价值、增值税及关税共计406803.64元,保险公司在半月内就将这笔款项打到了被保险人的账户。”宁波市公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2021年2月18日,宁波推出中国首个“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正式将采购商纳入防疫相关保险受益范围。在3月17日,该保险正式登录“浙江生鲜冷冻食品物防信息系统”(简称“浙冷链”),投保面覆盖全国。
据悉,目前已有52家企业投保562单,共计保额1.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