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中原新闻网讯】为加快牛羊肉生产发展,2013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把规划落到实处,2014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又组织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目前,河南省2014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让广大养殖场(户)了解国家扶持肉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河南省对该项目的安排部署,近期记者专题采访了河南省畜牧局畜牧处处长高永革和计划财务处处长岳中仁。
记者:首先,请简要介绍一下国家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意义?
高永革:近年来,由于诸多原因,牛肉生产产不足需,市场供求偏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基础母牛是肉牛产业发展的基础。由于母牛养殖投资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导致基础母牛存栏数量持续下降,造成架子牛供应紧缺,牛源不足。因此,加快发展肉牛产业,当务之急首先要解决基础母牛数量不足的问题。国家实施肉牛基础母牛增量项目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给予母牛养殖适当补贴,继而调动农户养殖母牛的积极性,持续增加基础母牛数量,推进母牛适度规模养殖,在项目带动下逐步解决基础母牛存栏持续下降、架子牛供给不足的瓶颈问题,为增加牛肉市场供应提供基础支撑。
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9.4亿元,没有实行普惠制,重点在15个肉牛主产省区的母牛养殖大县启动实施。这是因为母牛大县具备丰富的饲草料资源条件,母牛养殖有传统、有基础,增加数量有条件,对其扶持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中央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畜牧业大省,中央安排河南省资金1.4亿元,占全国资金总额的15%,是各省中资金数量最多的省份。由此可见,国家对河南省肉牛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因此,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好,把项目实施好,我们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记者:国家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在实施区域和补助对象方面有哪些规定?
高永革:今年在项目实施区域上,国家确定在15个肉牛主产省区内的肉牛基础母牛存栏3万头以上的养殖大县实施。可优先选择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县。牧区县不列入实施范围。
补助对象是在项目县(市)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含种牛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集中饲养)和在项目实施省区范围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企业。
记者:作为畜牧业大省和项目实施重点省区,请问河南省是如何制订今年的实施方案?
高永革:接到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基础母牛扩群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2号)后,河南省畜牧局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在开展现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养殖、加工、购销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参考河北、山东、安徽等周边省份的做法,经过反复研究,制订了《河南省2014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在河南畜牧业信息港上发布,全省养殖场(户)都可以随时查阅。
记者:河南省哪些区域可以享受国家补助政策?这些区域是如何确定的?
高永革:今年是项目实施的第一年,在补助对象上没有实行普惠制,仅对项目县(市)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全省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河南省符合国家规定的肉牛基础母牛存栏3万头以上县有48个。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今年河南省从48个县中研究确定了23个重点县(市)首先启动实施该项目,包括尉氏、开封县、洛宁、宜阳、伊川、郏县、南乐、灵宝、渑池、唐河、社旗、新野、桐柏、柘城、沈丘、上蔡、确山、平舆、泌阳、汝南、汝州、邓州和新蔡。也就是说,在这些区域内,农户只要养殖10头以上规模的基础母牛,就有资格申请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确定23个重点县(市)的依据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养殖场(户)数量较多的县(市)。为了落实好国家扶持母牛养殖的政策,今年8月份,我局组织各有关省辖市,对全省符合规定的48个县肉牛基础母牛养殖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根据调查结果,选取排名靠前的县(市)。二是省政府认定的肉牛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所在地。三是地方品种主产区所在县和2014年肉牛良种补贴县。
此外,全省范围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不论养殖场分布在哪个县(市、区),只要按照有关程序申报、核查确认后,都有资格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记者:河南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品种有哪些?基础母牛应具备什么样的标准和要求?
高永革:根据国家要求,今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补助品种主要指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和开展杂交生产的杂种母牛,不包括牦牛、水牛、奶牛品种。
基础母牛指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不包括后备母牛。
记者:请问河南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主要由谁来组织实施和监管?
高永革:今年的项目实施实行“四到县”,即补助资金切块到县、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管理责任明确到县。县级畜牧部门为项目实施主体,省市畜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指导和监督。
项目县(市)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项目县(市)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肉牛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确保母牛养殖场(户)家喻户晓。本着简便易行、有据可查的原则,动员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自愿申报。具体申报方式方法,由各项目县(市)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记者:项目县(市)内,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含种牛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申报?
高永革:项目实施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项目县(市)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可到所在县(市)畜牧局详细咨询,也可查阅本县(市)相关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了解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政策、实施范围、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法等。具体申报程序、方式、方法、时间等,按照各项目县(市)制订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申报。
记者:如何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纳入补贴范围?
高永革:为确保项目公平、公开和公正地实施,项目县(市)畜牧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进行现场登记核查。现场核查时,必须做到“四见”,一是见牛,即逐场逐户逐头调查登记,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和现场核查后又增加的基础母牛,不得纳入补贴范围。二是见人,即现场核查的母牛数量要经养殖场(户)或合作社法人代表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即对母牛佩带的耳标实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其中,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要建立纸质档案,存栏基础母牛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需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一式二份(养殖场户1份,县畜牧局1份)。四是见榜,即现场核查后,要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合作社)基础母牛存栏数量,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数量不实要及时更正。
记者: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新增犊牛数量确定补贴资金数量。请问,新增犊牛如何确认?
高永革: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在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之间所生产的牛犊,都应该计入补贴。在此期间,补助对象必须认真填报《河南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记录表》,如实记录母牛配种、产犊、处理以及出生犊牛基础信息,包括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新增犊牛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在犊牛出生10日内,要及时报告县级畜牧部门,项目县(市)畜牧部门每2个月对新增犊牛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留存新增犊牛的正面和侧面照片。经核查后的新增犊牛必须在耳朵上打标记(耳缺、耳洞),避免重复补贴。新增犊牛核查结果要在行政村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项目县(市)畜牧部门将《项目补助对象新增犊牛数据汇总表》上报省辖市畜牧局,同时抄送县财政部门。2015年7月10日前,省辖市畜牧局将新增犊牛审核汇总结果和项目实施总结一并上报省畜牧局,同时将新增犊牛核查数据抄送市财政部门。省辖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县(市)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项目县(市)补助对象数量的5%。省畜牧局将适时开展抽查。
记者:全省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以上养殖场(户)如何申报项目?
高永革:全省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补助工作由省畜牧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向所在县(市)畜牧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县(市)畜牧部门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基础母牛核查、确定补助对象、新增犊牛核查等工作,相关资料报送省辖市畜牧局。省辖市畜牧局负责现场审核把关,并汇总相关资料上报省畜牧局。省畜牧局对申报养殖场(户)进行抽查,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数量。母牛扩群增量目标原则上按70%繁殖成活率计算。2015年7月15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畜牧局按照核定新增犊牛数量,将补助资金按照预算级次,逐级下达。
记者:河南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采取什么样的补助方式?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岳中仁:河南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方式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实行以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定资金。具体来讲,就是根据存栏肉牛基础母牛数量确定补助对象,项目县内存栏10头以上基础母牛的养殖场(户)和全省500头以上存栏基础母牛养殖场才有资格享受补贴政策。补贴数量的多少,取决于新增犊牛的数量,即根据新增犊牛数量确定补贴资金数量。要提醒大家的是,犊牛必须是活牛犊,死牛犊不能计入补贴。新增犊牛应为自有母牛或外购母牛生产的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为达到既能充分调动养殖场户饲养母牛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母牛适度规模养殖发展,又能最大范围内惠及母牛养殖场(户)的目的,结合我省生产实际以及中央财政安排河南省补助资金规模,同时借鉴外省补贴标准,最终确定河南省每头新增犊牛补助标准为1000元。
记者:请问河南省项目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岳中仁:根据我省23个重点县(市)的扩群增量任务,省畜牧局、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有关省辖市、县(市)财政部门。2015年6月底,项目县(市)完成补助对象新增犊牛的核查认定工作之后,项目县(市)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按照审核确认的新增犊牛数量,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补助对象。
全省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补贴资金,由省畜牧局审核确认补助对象和补贴新增犊牛数量后,将补贴资金下达到有关省辖市、县(市)财政部门,再拨付到养殖场(户)。
记者:养殖场(户)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怎么办?
高永革:县级畜牧部门是项目实施主体,养殖场(户)如果有疑问,主要向所在县(市)畜牧部门咨询,也可以向省辖市畜牧部门或河南省畜牧局畜牧处咨询。咨询举报电话:0371—65778562、65778863。
记者:为确保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县畜牧部门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高永革:今年是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的第一年,实施环节多,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同时项目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广大养殖场(户)的切身利益,是关乎民生的一件大事。省畜牧局高度重视,10月14日省畜牧局召开了2014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启动会议,对此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项目县(市)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落实好国家补助政策。一要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县(市)要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广泛宣传项目政策、实施范围、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法等内容,确保母牛养殖场(户)家喻户晓,并本着简便易行、有据可查的原则,动员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自愿申报。二要做好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基础母牛数量是核定新增犊牛数量的前提。新增犊牛数量直接体现项目的实施成效,也是核算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县(市)必须要扎实开展基础母牛和新增犊牛数据核查工作,扎实做好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结果公示等基础性工作,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可靠。尤其是现场核查要做到到场、到户、到企业。各项目县(市)畜牧部门要设立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举报事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畜牧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多报基础母牛和新增犊牛数量,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收回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取消有关县(市)的项目资格。四要做好技术服务。通过项目实施,不但要增加基础母牛数量,更要提高母牛群体质量,促进肉牛生产提质增效。因此,在组织实施好项目的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畜牧业基层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畜禽良种补贴等相关政策,推广人工授精、犊牛早期断奶等实用技术,切实提高母牛养殖水平和效益,促进河南省肉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